整理政府107年各項補貼方案及申請條件及辦理住宅補貼單位
(含住宅補貼、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標準表資源)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大家好,今天來跟大家聊聊銀行與信用。
購屋是人生的大事,而且大家肯定都知道銀行資源很重要,特別是在辦理房貸或信貸的時候,如果找對銀行、找對專員貸款讓你貸款上天堂。最近我也比較了幾家銀行專員有關貸款訊息:想知道常用的銀行是哪家 、想找更便宜的利率、貸款成數要高,最好超過85成,甚至9成以上,
不過在銀行眼中「貸款人的信用是非常重要呀!」
況且「信用」要靠時間累計的!!比如說是:信用卡的卡費有無按時繳交??個人是否是個信用小白(沒信用卡), 如果你是個月光族,個人帳戶存款常常見底的狀態!!如果已經到了動用卡循。。。這些因素都會被扣分呀!!
但是如果換個角度想想,站在銀行立場,有誰不希望挑選一個,條件更好,信用良好的顧客,放款給他呢?
其實銀行單位要的很單純,就是要賺貸款人的利息,希望貸款人可以穩定的還款,就這麼簡單。當你的信用越好,工作越穩定,有穩定的存款,薪轉穩定,加上沒有不良紀錄,那銀行就會覺得很放心,很安心,也更願意貸款給你。
所以,如大家想讓自己選銀行,而不是銀行選自己的話「從現在開始就應該好好培養自己的良好信用」。
下面整理一些補貼及貸款的資料
107年度住宅補貼-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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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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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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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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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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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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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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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家庭組成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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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配偶。
2.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
3. 單身年滿40歲。
4. 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其兄弟姊妹應為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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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家庭成員
住宅持有狀況 |
1. 均無自有住宅(即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等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2. 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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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均無自有住宅(即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等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2. 申請人持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3. 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須無自有住宅或於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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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僅持有1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逾10年,該住宅應為申請人持有或申請人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2. 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僅持有1戶住宅,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且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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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是否
接受政府住宅補貼 |
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有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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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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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所得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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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詳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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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租金補貼』 申請標準表(中央標準) 單位: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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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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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之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
平均所得應低於下列金額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 |
家庭成員之財產均應低於下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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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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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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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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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動產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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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動產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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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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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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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8,5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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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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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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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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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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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1,5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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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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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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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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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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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4,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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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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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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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另訂有申請標準,請詳閱該市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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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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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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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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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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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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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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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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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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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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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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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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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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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8,5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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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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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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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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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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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9,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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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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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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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連江縣 |
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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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6,7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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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戶(四口內)每年60萬元,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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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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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另訂有申請標準,請詳閱該縣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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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所得指財稅機關提供之家庭成員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2.動產中之存款本金係以財稅資料顯示之家庭成員106年總利息所得,按1.035%之利率推算。但申請人舉證存款利率為優惠利率或其他利率者,不在此限。
3.家庭成員之不動產以申請日之資料為準,其家庭成員持有之不動產不採計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
107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標準表 單位: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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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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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低於下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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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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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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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動產限額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每人動產限額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家庭不動產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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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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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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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3,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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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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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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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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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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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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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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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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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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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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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
1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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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6,550元
|
627萬元
|
15萬元
|
8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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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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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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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7,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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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萬元
|
11萬2,500元
|
5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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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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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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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8,346元
|
286萬元
|
11萬2,500元
|
5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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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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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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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3,358元
|
286萬元
|
11萬2,500元
|
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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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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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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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5,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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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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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2,500元
|
5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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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連江縣 |
93萬元
|
3萬8,973元
|
2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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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戶(四口內)每年60萬元,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15萬元
|
405萬元
|
註:
1.申請自購住宅動產限額以申請人戶籍地為審查依據。
2.所得指財稅機關提供之家庭成員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
3.動產中之存款本金係以財稅資料顯示之家庭成員106年總利息所得,按1.035%之利率推算。但申請人舉證存款利率為優惠利率或其他利率者,不在此限
4.家庭成員不動產以申請日之資料為準,其家庭成員之不動產不採計原住民保留地、道路用地、申請本次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及其基地。
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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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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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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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近1年度財稅資料顯示之利息所得推算,推算利率以最近1年臺灣銀行全年平均值1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107年申請案為1.035%)計算。
但申請人舉證存款利率為優惠利率或其他利率者,不在此限。 |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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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告現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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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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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近1年度財稅或相關主管資料顯示之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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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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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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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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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近1年度財稅或相關主管資料顯示之面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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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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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近1年度財稅資料顯示之金額計算。
但申請人為彩券商並舉證中獎所得為代客兌領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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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財產所得、保險給付等一次性給與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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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人舉證之實際交易金額及給與資料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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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土地及房屋因所有權歸屬爭議而涉訟、設定抵押權或正進行強制執行之拍賣程序,於各該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為他人所有,或經確定之終局判決確認為他人所有前,其價值應依財稅資料認定之。財產資料如因法令限制無從取得者,得不予查核。
2.若財稅資料與財產主管機關或地政資料有爭議時,以財產主管機關或地政資料為主。
以下整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住宅補貼之單位
新北市政府 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02)2960-3456轉3391~3393轉7094~7098
臺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02)2777-2186轉0再轉1
桃園市政府 住宅發展處(住宅服務科)
33346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原龜山代表會)
(03)329-8600轉120~125
臺中市政府 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40341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04)2228-9111轉64601~64605
臺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
永華市政中心: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06)299-1111轉1347、7801~7803
都市發展局(區域計畫科)
民治市政中心:7300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06)633-4251
(06)632-2231轉6576~6578
高雄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
四維行政中心: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07)336-8333轉2649~2651
宜蘭縣政府 工務處(下水道科)
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03)925-1000轉8051~8076
新竹縣政府 國際產業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西側一樓)
(03)551-8101轉6187、6188
苗栗縣政府 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36001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037)558-261、(037) 558-262
彰化縣政府 工務處(建築工程科)
50094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
(04)753-2194、(04)753-2195
南投縣政府 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5400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049)222-0711、(049)222-2106轉1431、1432
雲林縣政府 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
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05)552-2183、(05)552-2000轉2183
嘉義縣政府 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05)362-0123轉157、176
屏東縣政府 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
90001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08)733-2434、(08)732-0415轉3322、3325
臺東縣政府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95001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089)346-850、(089)353-296、(089)326-141轉334~336
花蓮縣政府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03)824-2688、(03)822-7171轉534、535
澎湖縣政府 建設處(建築管理科)
88043馬公市治平路32號
(06)927-2203、(06) 927-0690、(06)927-4400轉267、505、506
基隆市政府 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
20201基隆市義一路1號(後棟5樓)
(02)2422-4030、(02)2420-1122轉1822~1824、1825
新竹市政府 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03)521-6121轉492、495
嘉義市政府 工務處(使用管理科)
60006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05)225-2712(05)225-4321轉214
金門縣政府 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89345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082)318-823轉62327、62398
連江縣政府 建設局(工商管理課)
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0836)2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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