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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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個人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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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營利事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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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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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交易現行課稅制度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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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改革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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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規定-課稅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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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規定-課稅稅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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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規定-個人課稅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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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規定-營利事業課稅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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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優惠-減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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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優惠-重購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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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規定-課稅方式及盈虧互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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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運用 |
房地合一稅有關裝修費用、取得成本認列,目前稅捐機關認定的項目有下列:
1. 可列入成本:只要是非兩年內耗損,且附著房屋上面的。(指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就會耗竭的增加、改良或修繕費用,基本上就是講修繕、木作裝潢部分的費用。)
2. 不能列入:玻璃屋鋁窗、外推曬衣架、冷氣機。
3. 可以列入:馬桶、洗手台、浴缸。
4. 不能列為費用減除: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繳納的稅費(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
5. 買賣不動產時的契稅、代書費、仲介費、搬運費、裝潢費,可以當作成本費用。
6.會被剔除:家電、傢具,例如「系統家具」會被剔除的費用。
7.可認列費用必需是不可拆卸或移走的木作:裝潢中有關水電管線、泥作、木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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